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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启动 2024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4-07-12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我校 2024 年晋升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程序与申报条件等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西交校人〔2024〕27号)《西南交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条件》(西交校人〔2024〕28号)《西南交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条件(试行)》(西交校人〔2022〕8号)《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申报条件》(西交校人〔2024〕29号)以及《西南交通大学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代表性成果认定指导原则(试行)》(西交校人〔2022〕10号)《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办法》(西交校人〔2024〕30号)等文件执行。

二、申请范围和对象

严格落实“按岗评聘”要求,申报人须在申报时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并明确拟聘岗位的具体岗位任务。

1.申请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符合文件要求的,按岗位分类别申请参加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者。

2.申请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

因岗位变动或从校外调入,且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参加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者。对专任教师申请转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须按程序经批准转聘至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后方可参评相应系列职务。

3.2024年9月10日(含)以前已达到实际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学历、资历与业绩计算时间

本次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资历与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四、评聘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

2024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

1.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

2.相关要求:

(1)申报人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一定要认真研判和比对自己的学术业绩成果,一般首先选择“常规评审”申报,只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专任教师,可以选择“破格

评审(正高)”或“特别评审(正高)”申报。

为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学校设立青年教师晋升“绿色通道”。对在服务国家战略、学校建设发展以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可通过“校长提名”或学校全职在岗的“院士举荐”(特指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两种方式进行申报。每年校长或院士每人提名或举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2)对于“申报人申请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者,原则上须暂停一年方可再次申报”受限的,若在2022年12月31日后有新增的具有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可继续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

1.时间:2024年9月7日至9月25日。

2.相关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核申报人在师德师风以及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把审核关。

(2)对于申报高教管理系列以及非教学科研单位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者,所在单位须组织对其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通过人员方可进入基层组评审。民意测评应重点考察团队协作、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产生测评结果,同意票超过到会人员的2/3以上方为通过。鼓励各学院参照上述方式开展民意测评工作。

(3)各单位将初审通过后的申报人名册和相关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其中,以“校长提名/院士举荐”方式申报的需提供由校长/院士签字的提名信/举荐信。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与复核

1.时间:约 4 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学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负责的内容分别对申报条件中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和复核。

(2)人力资源部牵头进行综合复核,并向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反馈审核结果。

(3)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提交申请或以申报人个人名义申请复核的,均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材料公示

1.时间:约 1 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安排固定地点展示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代表性成果外审

1.时间:约 2 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送外审及其相关要求:

(1)送审的代表性成果须为已通过审核且能代表申报人最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申报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其他系列中非教学科研一线岗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学校统一组织送审。

(3)申报教师系列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送审的校外同行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具体送审要求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24〕30号)执行,评审结果统一报人力资源部。

(4)申报人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对同行专家提出回避请求,但请求回避的同行专家一般不得超过2名。

(5)申报人的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六)基层组评审

1.时间:约 1 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各基层组召开评审会议,并根据学校批复的推荐岗位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推荐人选。

(2)各基层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基层组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评审结果。

(七)学科分委会(评审组)评审

1.时间:约 1 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科分委会(评审组)评审及相关要求:

(1)学科分委会(评审组)制定评审方案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各学科分委会(评审组)对基层组评审通过人员,召开会议听取申报人述职、进行学术评议,并在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副高级职务的预通过人选和

正高级职务的推荐人选。

(3)学科分委会(评审组)组织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科分委会(评审组)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评审结果。

(八)学部评审组评审

1.时间:约 1 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制定评审工作安排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对学科分委会(评审组)通过的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申报人员进行会议评审。

(3)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评审结果。

(九)特别评审组评审

1.时间:约 1 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由学校组织召开特别评审会议,听取“校长提名/院士举荐”的正高或副高申报人和基层组评审通过的“破格评审(正高)”、“特别评审(正高)”申报人现场述职答辩。

(2)特别评审组对申报人进行会议评审,并产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直接进入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十)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1.时间:约 1 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学科分委会(评审组)、特别评审组、交通运输工程学部评审组通过的副高级职务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推荐人选进行会议评审,产生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最终通过人选。

(2)人力资源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岗位聘任

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对最终评审通过的岗位拟聘人选进行聘任。

五、申诉

评审未通过人员可有 1 次申诉机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申诉、调查核实并视具体情况提请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研究。申诉范围仅限于申报人认为受到性别、残疾、年龄等非学术性因素歧视,对评审结论产生影响;或认为在本人的评审过程中存在违反学校规章或程序的情形。一旦关于申诉事项的结论性决定已告知申报人,申报人就同一事项不得再次申诉。

六、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人需根据申请晋升的岗位类型与专业技术职务,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应申报表格,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

提交时间:2024年9月6日前,纸质材料交至学院407办公室,电子材料以“姓名+申报职称”为邮件名打包发送至swjtujyjsfwb@163.com。

具体材料包括:

1.《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以“学院-申报程序类-拟评职务-姓名-评聘申报表”命名)

2.《拟评名册》(以“学院-申报程序类-拟评职务-姓名-拟评名册”命名)

3.《西南交通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表》(以“学院-申报程序类-拟评职务-姓名-同行专家评议表”命名)

4.《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代表性成果送审基本情况表》,同时需准备 3 项代表性成果(含论文检索报告),制作为PDF文档,合为压缩包,标题要求:“学院-申报程序类别(常规评审/破格评审(正高)/特别评审(正高))-拟评职务-姓名-代表性成果送审基本情况表”,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人力资源部。

5.各类支撑材料:最终学历、学位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令复印件,主持或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发表期刊论文证明材料(含期刊封面、期刊目录页、论文首页、论文中明确作者信息的页面或其他明确作者信息的证明材料【请勿打印全文】,并用红笔标出完整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信息、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日期等详细信息,其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各类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注明详细页面信息(1份),电子文档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学院-申报程序类-拟评职务-姓名-支撑材料”命名)。

6.申请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有国家相关考试要求的(如财会、卫生系列等),须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应证明材料。

请各位申报人在填写表格时按照各类表格中红色字体举例内容的格式填写,如无相关内容请务必删除举例后再提交、打印。

七、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学历认定

学历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时间为准,对 2024 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取得答辩决议书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取得答辩决议书之日起,一年之内未获相应学位者,取消已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诚信及纪律要求

1.申报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有填写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对于有造假、不属实等情况,取消其本年度申请资格或评聘结果,且 5 年内不得申报,并计入个人档案。严重学术不端者,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政纪处分并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撤销其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申报人与评审各相关环节专家、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文件中对评审纪律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另行发布通知。


附件1:学校相关文件.rar

附件2: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用表.rar


联系人:龚迪

联系电话:028-66367059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教师服务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