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2016-2018)》(西交校人〔2016〕110号)(附件1,以下简称“学校聘岗实施方案”)、《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全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全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补充通知(一)》,第一、二阶段全校岗位聘用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开展第三阶段岗位聘用工作。
一、第三阶段聘岗范围
1.教学科研单位的管理岗位
2.校机关、业务部门、直属部门各类别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聘岗公告及要求详见:http://rsc.swjtu.edu.cn/ShowNews-4113-0-1.shtml
二、聘岗工作要求
1.各已聘的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助理、科职干部岗位,按照党委组织部的任命,根据对应岗位确定岗位任务,直接签订岗位任务书,时间与党委组织部的任命时间一致,不用进行公开招聘。除各二级单位的中层干部、助理、科职干部岗位外,学校核定的二级单位其他各类别岗位,都应面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公开聘用。
2.不得超岗聘用
各二级单位应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数内进行聘岗,不得突破学校核定的本单位各类别岗位数;实有人数超学校核定岗位数的,原则上不能聘用其他单位人员。
3.原类别、原等级岗位聘用
本次聘岗,教职工原则上在原单位、原类别、原等级的岗位上竞聘上岗;需要进行人员分流的单位,部分人员可到有空岗的校内其他单位聘岗。
4.流转聘用
(1)有空岗的前提下,允许聘用其他单位人员;跨单位聘用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
(2)聘岗过程中,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教职工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和2012-2015周期考核结果,按照“学校聘岗方案”的规定,切实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3)有空岗的前提下,在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校内转岗暂行规定》(西交校人[2015]55号)第十条(转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第十二条(转聘一般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规定的各类别岗位转岗条件,以及各二级单位确定的各类别岗位聘任条件下,可申请转聘其他类别的岗位。转岗后,新岗位的等级由学校人事处按照相应程序确定。
5.已参加第一、二阶段聘岗的教职工,不再参加本阶段的聘岗。
/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岗位聘用申请与审核表(2016-20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