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48号)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类型、内容及申报条件详见《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 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者于在4月24日前将香江学者和澳门青年学者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提交至学院204办公室;9月24日前将学术交流项目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提交至学院204办公室。
(1)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2)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申报书附件材料等合成一个PDF)。
2. 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见附件3,2023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见附件4。
3. 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4. 其他事项要求均按照《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四、有关事项及要求”执行。
附件1 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