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周教职工业务学习安排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6-03-23 浏览次数:


全院教职工、各系(部门、中心)主任:

根据学校、学院近期工作安排,现将第4周教职工业务学习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

以系(部门、中心)为单位,由系(部门、中心)主任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二、学习时间

第4周周四(3月26日)下午

三、学习专题

教师思政建设: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系(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填写《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业务学习记录本》

2、因重要工作安排冲突,可将教职工业务学习调整至其他时间进行,但需将临时调整的学习时间、地点等信息及时报送学院党委。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党委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