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17级第一党支部、材料本科2016级党支部联合开展学习贯彻《中国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组织生活会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19-03-21 浏览次数:

硕士17级第一党支部 供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19年3月14日16:00,硕士17级第一党支部、材料本科2016级党支部在X2235教室集中深入学习了《中国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下称《条例》)。会议由材料本科2016级党支部张兴银同志主讲。

首先,张兴银同志对党的政治建设进行了讲解。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了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事关统揽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政治建设为切入,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一项重大艰巨的政治任务。作为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确保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成效。

之后,谢佳同志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做出了规定的讲解。《条例》指出,超出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为重大事项。《条例》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在张兴银、谢佳同志讲解下,两个支部党员在学习的基础上展开了讨论。各位党员同志认真学习,收获颇丰,相信大家也会在实际生活、工作、学习中,切身践行。在学习结束之后,支部书记王莹同志分享了线上学习内容,并嘱咐各位同志要个人深入思考,及时完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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