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公派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0-01-08 浏览次数:

各年级学生:

为更好的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我校2020年获批2个创新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轨道交通领域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留学院校:英国利兹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

留学身份及期限:攻读博士学位(1人/年,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4人/年,24个月)

选派单位:交运、土木、机械、电气、信息、地环

2. 与欧洲顶尖理工大学联合培养轨道交通类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留学院校: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

留学身份及期限:攻读博士学位(1人/年,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5人/年,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1人/年,12个月)

访问学者(1人/年,12个月)

博士后(1人/年,24个月)

选派单位:交运、机械、电气、牵引

二、 申请条件

1、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5、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