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9年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19-06-26 浏览次数:

各参评博士:

2019年博士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参评同学于2019628日下午1700前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材料(附件2、附件3)发送至swjtujy_hy@foxmail.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号+姓名_博士扬华新秀奖学金”)。将201971(周一)中午1200前,提交到犀浦校区交运楼401办公室黄琰老师处。

2、按照研究生院通知要求,评选对象为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新生。

3、申请表中各项得分按照评定细则如实填写,严格按照评定细则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所有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如经举报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当即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5、根据评定细则,扬华新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6、请参评同学自行准备PPT简介(3-5分钟),答辩时间暂定19周,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交运学院2019级博士扫描下方二维码加群。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