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关于研究生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18-09-11 浏览次数:

全体参评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各专业参照《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细则(2018年修订)》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年级:2017级硕士、2016级硕士、2017级博士、2016级博士、2015级博士、2014级直博生。

2、请各年级的参评同学于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意申请材料包含内容:

(1)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学年成绩(研究生教务网直接下载、打印,并由教务员老师核对,签字);

(3)发表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或论文录用函复印件(只有录用通知的,需附论文原稿);论文期刊在《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7年修订)》中所属类别、级别的所在页复印件;

(4)科研情况表,主持项目附经费卡复印件或立项通知;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社会工作情况,需相关负责老师签字认可;

(7)填写博士/硕士学业奖学金算分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由班长汇总,以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发送或拷贝至交运楼401。

同时将材料电子版以“学号+姓名”格式汇总至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将书面材料提交到学院学生工作组(交运楼401),电子材料发送至jyyjs2018@163.com或拷贝至交运楼401。(邮件主题注明班级如“硕士2016-1班奖学金材料”)。

3、按照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委培生、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不参加评选。

4、申请表中各项得分按照评定细则如实填写,由学院统一核定。严格按照评定细则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业奖学金评定有效时间范围2017.9.1—2018.8.31。

5、所附成绩单请提交在研究生院网直接打印的格式,本人签字确认,其它格式不予采用。

6、所有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如经举报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当即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