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卓越班(茅班、詹班)分流与增选管理办法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19-12-17 浏览次数:

第一章 分流与增选原则

第1条 为实现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卓越人才培养目标,实施因材施教,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在“茅以升班”和“詹天佑班”实施竞争与淘汰机制。

第2条 卓越班(茅班或詹班)总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班级总人数。

第3条 对于在卓越班(茅班或詹班)学习的学生如果成绩达不到培养要求,必须根据分流管理办法转入普通班学习。

第4条 当卓越班(茅班或詹班)名额出现空缺,对于在普通班成绩优异者,可根据增选管理办法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增选至卓越班(茅班或詹班)学习。

第二章 分流管理办法

第5条 分流时间:第2,3,4,5学期初。

第6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转出卓越班(茅班或詹班)学习:

1、由于自身原因,主动申请到普通班学习者;

2、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纪律并受记过(含记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转出卓越班(茅班或詹班)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学期期末必修课考试未通过者;

4、学期平均分低于75分者。

第7条 符合分流条件者,如在校期间有突出表现(如重大赛事获奖、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或在科研学术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者等),可以向学院提出继续留在原班级学习的特别申请,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最终裁定。

第8条 分流学生返回交通运输专业就读。

第三章 增选管理办法

第9条 增选时间:第2、3、4、5学期初。

第10条 增选对象:交通运输专业学生;学院其他专业的学生需在申请转入交通运输专业并被批准后,也可申请增选进入卓越班(茅班或詹班)。

第11条 在卓越班(茅班或詹班)出现学生分流(名额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者可以申请进入卓越班(茅班或詹班)学习:

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

2、学期平均分85分以上者;

3、第二学期要求大学英语四级500分及以上,第四学期要求大学英语六级510分以上;

4、培养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均一次性修过,无补考。

第12条 对于不符合上述增选条件者,如在校期间有突出表现(如重大赛事获奖、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或在科研学术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者等),可以向学院提出增选进入卓越班(茅班或詹班)的特别申请,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最终裁定。

第四章 实施程序

第13条 分流程序:学院学生工作组根据文件要求,在规定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将拟分流学生情况交由辅导员及学生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学院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学籍变动处理;辅导员通知学生及家长办理有关手续。

第14条 增选程序:根据本文件相关条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向学院学生支持中心(本科教务)提交申请,经学院专家组审核面试后确定最终增选名单,报送教务处进行学籍变动处理;辅导员通知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第15条 课程处理:学生分流至普通班或增选进入卓越班(茅班或詹班),已修读完毕课程且课程代码不一致的,经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由专业负责人和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后交由学院学生支持中心(本科教务)备案;未修读课程按照“茅以升班”或“詹天佑班”专业培养计划进行选课修读。

第16条 毕业审核:学生毕业时按照第八学期学籍所在专业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第五章 附则

第17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茅以升学院、天佑铁道学院、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