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关于进一步强调暑期实习纪律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17-07-06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保证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及学院本科教学相关规定,按照培养计划的执行,实习为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所有同学应全程认真参加暑期认识和生产实习(学校教务处认可的可以替代实习学分的除外),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实习内容的,一律不予通过,须于下一学年重修才能获取相应学分。

特此说明!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教务办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