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次) 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次数:

学院非新生年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追加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次)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启批次阶段(1030日)

因国家奖学金名额追加,可能涉及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递补,因此本次评选将在系统开设两个批次,批次名称: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次)。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开展本学院评选工作。

特别说明:

1.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批次)已评审的国奖国励拟推荐结果不变,不用在系统重复申请。

2.已被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批次)的同学,如想申请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请于今天下午17:30之前将《国励(第一批次)申请撤回名单》填好发给辅导员,并在申请时间内在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中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

二、学生申请阶段(10月30日中午12:00—1031日中午12:00)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提交。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扬华素质网提交线上申请以外,需同时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填写版)》电子版(见附件3,不得变更表格内容、格式,严格按照表内要求填写);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ZX_pjpy@qq.com,文件命名:第二批次国奖+学号+姓名

三、学院学校评审阶段(111日—1122日)

学院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见附件7);

3.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5.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6.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doc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0〕1号).doc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填写版)》.xlsx

附件4+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