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4-09-18 浏览次数:

学院非新生年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18日—9月21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申请。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申请要求(9月18日—9月21日)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再扬华素质网提交线上申请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扬华素质网提交线上申请以外,需同时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填写版)》电子版(见附件3,不得变更表格内容、格式,严格按照表内要求填写

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ZX_pjpy@qq.com,文件命名:国奖+学号+姓名

、注意事项

1.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2.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辅导员老师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4.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doc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0〕1号).doc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填写版)》.xlsx

附件4: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