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非新生年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线上申请阶段(9月24日—9月25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专业前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专业前30%。
二、学院评审阶段(9月26日—10月11日)
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确定国奖候选人答辩名单。经学生答辩、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月12日—10月2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相关要求(见附件4);
2.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4.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5)。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doc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0〕1号) (1).doc
附件3: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