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版)》,现开展学院2022-2023学年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申请工作。
一、 参与对象
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 测评成绩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基础性评价成绩(德育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体育评价成绩、美育评价成绩、劳动教育评价成绩)+发展性评价成绩组成。(计算规则和加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 材料提交
本次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申请工作线上进行,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版)》(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将个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合并为1个PDF电子版(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例如202211XXXX张三),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并将所有学生的材料压缩为1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年级班级,例如:2020级交通运输一班),并于2023年8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邮箱:SWZX_pjpy@qq.com,逾期或不按规定命名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加分申请表中个人信息需填写正确,各类别加分及总加分不超过规定上限;每一栏填写内容详细准确;所填写的各类奖项,校级或院级奖项只需附上奖状,其余等级奖项均需附上奖状以及包含获奖名单的官方链接,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则该奖项不予加分。
(注:若因客观原因8.10一次材料提交不全者(如竞赛奖状未出),可在二次材料提交时进行补交;若材料齐全,因个人原因8.10未提交材料者,不可进行二次材料补交,概不受理。二次材料补交时间见后续通知。)
2、学生提交的加分材料,有效获奖时间应在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之间,获奖时间以比赛官网获奖名单发布时间为准。
3、在文体竞赛加分中,若以集体为单位获奖,则获奖学生在个人提交的材料中需附上由活动主办单位提供的参与名单及获奖证书,不能提供者不予认定。
4、在班团表彰加分中,若在参评学年内获得班集体/团支部荣誉的班级,每位同学需在提交的申请表中填写此奖项并附上获奖证书,不能提供者不予认定。
(注:若班集体荣誉奖状上标注的班集体与个人现所在班级不符,则需额外附上获奖班集名单)
5、请同学们根据自己填写加分项的顺序,将电子版证明材料排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加分项。
6、考虑2022级同学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班级负责人未确定,因此2022级仍以分流前的班级为单位进行提交。(已选入2022级交运詹班的同学,将个人材料交至詹班负责人处)。
7、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以及下一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