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校院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次数: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1115-1117日)

请依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1),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2)进行申请。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11月17日下午18:00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研究生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见附件8,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同时,学生需提交《校级专项-姓名-奖项名称(研究生)》(见附件3)电子版,11月17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791795906@qq.com。

特别说明:附件中3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等,必须与系统上申请内容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115-1117日)

请依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1),结合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4)进行申请。

申请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11月17日下午18:00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同时,学生需提交《院级专项-姓名-奖项名称(研究生)》(见附件5)电子版,11月17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791795906@qq.com。

特别说明:附件中5学生基本信息、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等,必须与系统上申请内容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者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专项奖助学金。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2024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5.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为准。

6.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7.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8.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pdf

附件2-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3校级专项-姓名-奖项名称(研究生).xlsx

附件4+2023-2024学年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2项).docx.docx

附件5-院级专项-姓名-奖项名称(研究生).xlsx

附件7+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分类分级体系.pdf

附件8+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版) (1).doc

附件14+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4版).xlsx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