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4-09-26 浏览次数:

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现就本年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研究生同学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并按要求于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一、评选目标及意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它的设立,体现着党和国家对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期盼和要求,体现着党和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巨大投入,是一项影响深远的民生工程。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保让研究生中“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实践能力突出、发展潜力明显”的优秀分子获得国家奖学金,让他们成为全院学生的榜样;引导研究生向榜样学习、向优秀看齐,进一步激发学习和研究潜能,并以此形成刻苦攻读、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二、评选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要求

研究生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9月29日上午12:00前

初评拟定答辩名单

待定

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

待定

学院初评结果公示

待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面向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者)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以《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4年版)》规定的申请条件为准。

三、申请办法

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取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线上申请: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9月29日(周日)12:00前发送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压缩包(以“姓名-学号-国奖申请材料”命名)至邮箱791795906@qq.com,并在研究生院系统中的“国奖扬华奖申请”板块提交。

线下申请: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2023929日(周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交运楼511李佳妮老师处。其中,附件1由研究生导师作为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逾期将不接收任何申请、修改和增加的材料

本次评审所有材料时间有效期限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截止2024922日(自2025年起适用《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4年版)》规定,截止时间为评奖年份的831),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即之前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本次参评不能再提交上次获奖时使用的所有材料,应提交上次获奖后至今的新材料,博士扬华新秀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提供材料务必真实,如经查实伪造个人及获奖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文件予以处理。

四、评定办法

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8号)、《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4年版)》及《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关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助学金评定的补充说明》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需要进行答辩,请提交申请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准备3-5分钟PPT答辩陈述内容。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单通过研究生院系统“可信电子证明”申请打印,其他格式不予采用。

3、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申请表.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xlsx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24年版).pdf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