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5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学院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及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说明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评奖评优工作的前置基础环节。本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202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重要依据,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学年评奖评优。同时,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归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毕业生鉴定以及升学和就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两项工作的申报。
二、参评对象
2025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25号)及《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6年版)》执行。
学业奖学金: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5〕26号)及《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6年版)》执行。
四、时间安排
|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学生申报 | 9月4日—9月10日 | 学生对照细则填写《2025级综测-学业奖学金分数汇总表》,准备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申报 |
| 导师审核 | 9月4日—9月10日 | 导师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核实成果真实性、学术规范性 |
| 班级评议 | 9月7日—9月11日 | 班级工作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审核分数及材料 |
| 年级评议 | 9月12日-9月14日 | 2025级班级之间交叉审核,核对无误 |
| 学院评审 | 9月15日—9月23日 | 学院领导小组集中评审,公示3个工作日 |
| 材料报送 | 9月23日17:00前 | 学院将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重要提示:所有成果认定有效时间范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提交材料
《2025级综测-学业奖学金分数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附件1);
《班级-姓名-学号-佐证材料模板》(附件2);
说明: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奖学金共用同一套佐证材料,《2025级综测-学业奖学金分数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按照《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6年版)》填写,学业奖学金分数会自动得出,无需再次填写。
六、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各班评定小组汇总本班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于9月11日17:00前发送至2025级硕士辅导员梁老师邮箱1144628268@qq.com,颜老师邮箱1120710423@qq.com,2025级博士辅导员张老师邮箱zhangsufeng@swjtu.edu.cn,命名方式为“2025级综测-学业奖学金分数汇总表(x班)”;
纸质版:各班评定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和附件2)于9月11日17:00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七、工作要求
各班级成立工作小组:由班长、党支部书记、班级成员等5~6人组成,负责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学业奖学金材料真实性及分数核对。
所有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当即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还将记为思想品德表现负面行为。
同一事项或成果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不同部分、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请各位同学于9月11日前至扬华素质网同步更新扩展信息(任职、荣誉获奖、科研项目、论文、出版、专利、专业技能、实践及活动),注意将证明材料自行存档。
八、注意事项
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
参评学年内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档案未按时转入我校者、不按时注册者、无故拖欠学费者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
九、咨询方式
如对综合素质评价或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向所在班级班长反映,由班长统一收集后汇总到学院,学院将做统一解答。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26年9月4日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