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1-10-26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文科处通知要求,学院将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发放工作,现将绩效考核发放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发放范围

1.2016年及以后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年度项目(一般、青年)、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文化部重大子课题等)。

2. 2017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经费预算中有明确列支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科目的社科纵向科研项目。

3. 2021年度已办理年度预算编制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各类专项任务项目)。

二、考核发放要求

1、申请发放绩效的项目须完成《西南交通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及支出发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4)。

2.项目绩效只能发放给项目组成员(以提交的项目任务书或申报书为准)。

3.考核合格情况下,校内立项时间在2019年11月12日之前的项目,按照绩效比例要求(附件1、附件2)进行发放;校内立项时间在2019年11月12日及之后的项目,按照绩效比例要求(附件3)进行发放。

三、考核发放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依据年度合同要求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提交《申请表》一份、项目任务书中的预算页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至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考核。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专家组组长、二级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文科建设处。

3.文科建设处审批。文科处对各二级单位考核及申报情况进行审批并返回《申请表》。

4.预约报销。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他纵向项目类——

二级单位根据审核通过的发放金额及课题组发放方案在财务系统按酬金发放流程提交,打印酬金发放明细单,并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盖公章、签字)后报计划财务处。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类——

2021年度已办理年度预算编制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各类专项任务项目),由文科处根据审核通过的发放金额及课题组发放方案在财务系统按酬金发放流程提交,打印酬金发放明细单,由文科处签字盖章后报计划财务处。

5.绩效发放。计划财务处进行绩效支出发放(以上流程见附件5)。

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11月3日之前,将考核材料提交至交运大楼201室。

学院联系人:李国旗,咨询电话:18602817863

文科处联系人:李美彦,咨询电话:66367413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及支出发放申请表 (1).docx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核定及分配比例 (1).docx

附件5:西南交通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流程图 (1).pdf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文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2017年12月修订).pdf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pdf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