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研各年级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6日-10月18日)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4),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本科生:线上申请后,同时填写《XX学院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5)电子版,命名“申请奖项+姓名”,发送至SWZX_pjpy@qq.com。一览表内容务必与系统申请内容保持一致!
研究生:线上申请时,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6,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同时填写《XX学院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见附件7)电子版,命名“申请奖项+姓名”,发送至swjtujy_wt@163.com。一览表内容务必与系统申请内容、荣誉清单和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二)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0月19日-10月30日)
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流程开展,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本科生申请需满足《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评奖评优条件。
3.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4.2023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5.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为准。
6.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7.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doc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pdf
附件3:2022-2023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18项).doc
附件4:2022-2023学年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3项).docx
附件5:XX学院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xlsx
附件6: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doc
附件7:XX学院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研究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