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2-07-30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办法(试行)》(见附件1、附件2),现开展2021-2022学年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工作。

一、 测评对象

全院2019级、2020级、2021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 测评成绩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基础性评价成绩(德育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体育评价成绩、美育评价成绩、劳动教育评价成绩)+发展性评价成绩组成。(计算规则和加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 材料提交

本次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申请工作线上进行,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办法(试行)》,按要求填写《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将个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合并为1个PDF电子版(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例如202011XXXX张三),发送至班级负责人处。

请各班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学生材料压缩为1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年级班级,例如:2020级交通运输一班),并于8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交运学院学生事务中心邮箱:SWZX_pjpy@qq.com,逾期或不按规定命名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提交获奖证明材料需为2021-2022学年获得,即获奖时间为2021年9月-2022年8月。

2、 加分申请表中个人信息需填写正确,各加分项目之和及全部总加分不超过规定上限;每一栏填写内容详细准确;所填写的各类奖项,全部都要附有可证明材料。

3、 在文体竞赛加分中,若以集体为单位获奖,则获奖同学需在个人提交的材料中,附上由活动主办单位提供的参与名单及获奖证书(奖状),不能提供者不予认定。

4、 在班团表彰加分中,如在参评学年内获得班集体/团支部荣誉的班级,每位同学均需在个人申请表中填写此奖项并附上奖状证明,不能提供者不予认定。

5、 请同学们根据自己填写加分项的顺序,将电子版证明材料排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加分项。

6、 考虑2021级同学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班级负责人未确定,因此2021级仍以分流前的班级为单位进行提交。(已选入2021级交运詹班的同学,将个人材料交至詹班负责人处。)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7月30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pdf

附件2: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方法(试行).pdf

附件3: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加分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