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3-10-27 10:39 浏览次数:1758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函〔2023〕837 号)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 (川人社规〔2022〕3 号)规定,现就做好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推荐选拔程序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客观真实向教学科研单位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要确保本人申报材料和有关信息真实准确。申报材料实行申报人承诺制,在申报时须签订个人诚信承诺。

(二)教学科研单位初审及推荐:教学科研单位要本着对个人和组织负责的态度,按照申报通知和管理办法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要对其基本条件、业绩、成果、贡献等情况进行审查,根据分配名额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申报人选名单。

(三)学校复审:人才工作办公室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的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五)学校确定拟推荐名单。

(六)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四川省人社厅。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带头人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后备人选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带头人。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后备人选。

管理期内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不重复参与本批同层次的推荐。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管理期内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近6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可参与带头人推荐。

入选国(省)博新计划(项目)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后备人选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可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二)推荐条件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条件,详见《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2〕3号)。

带头人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6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须提供延迟退休证明;后备人选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可放宽到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人才专项

人才专项单独分组,单列名额,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及单位请结合实际慎重选择。

(一)基层人才专项。加强人才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人事劳动关系隶属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重点倾斜,设置基层人才专项。

本批推荐工作的基层范围为: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区域内的州属及以下单位;国家、省上明确的全省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含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县(市、区)所属单位,全省乡镇所属单位;全省非公经济组织、村(社区)组织、社会组织。行政区域的划分以本通知印发之日为准。

(二)产业人才专项 。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紧扣重点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应用、重点产业(区域)建设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重点倾斜,设置产业人才专项。产业人才专项分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建筑、文旅等8个类别。

本批产业人才专项重点推荐企业人才,其中,医药健康产业只能推荐企业人才。重点推荐范围为:围绕上述重点优势产业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应重点推荐立足产业发展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解决了生产建设方面的关键性难题,推动相关产业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的人才;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单位,应重点推荐拥有符合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科研成果,推动产学研结合,积极从事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其创办、领办、兼职或服务的企业(单位)为我省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

四、推荐重点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川“四个发力”重要指示,坚持“四个面向”,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重点推荐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在推动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创新平台、重要理论创新、新型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业绩卓著、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领军人才;在推动优势产业、文旅、建筑等产业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推荐工作要注重向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要控制领导干部和临近退休人员的推荐数量。

五、报送材料

第十五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一)第一阶段报送材料(仅电子版) :

1.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1),以“学院简称-学带及后备人选汇总表”命名。

2.推荐表(附件 2)WORD及PDF(申报人签字),以“学院简称-姓名-学带/后备人选申报书”命名。

3.附件证明材料,以“学院简称-姓名-学带/后备人选附件证明材料”命名。每位申报人选的证明材料单独制作成1个PDF,顺序如下:

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②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入选人才计划的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提交时间:10月31日12:00前,提交方式:发送至邮箱swjtujyjsfwb@163.com。

(二)第二阶段报送材料:

1.网上申报报送要求

(1)经学校专家评审确定的推荐人选登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 (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sc.gov.cn/),进入“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查阅下载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推荐系统使用指南》, 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2月4日。逾期未报送,系统自动关闭。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

(2)国防军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提交,通过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sc.gov.cn/),进入“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查阅下载)填写相关信息,申报工作的计算机操作、数据存储等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将信息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所在单位须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2.书面及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网上申报完成后,《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须从申报推荐系统打印,完成签字、盖学校公章等手续。报送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原件,其中,《推荐表》中“个人诚信承诺”一栏须推荐人选本人签字确认。

学院需要报送的书面及电子材料包括:

(1)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推荐表》(从系统下载打印)一式 2 份,A4 型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勿胶装)。

(3)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封面盖学校公章及骑缝章)。

①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②推荐人选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入选人才计划的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三)书面及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有推荐人于2023年12月3日将有关材料送至犀浦校区交运楼4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简称- 第二阶段学带/ 后备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wjtujyjsfwb@163.com所有材料均需提供word电子版,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受。每位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推荐表》、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六、其他事项

(一)资料下载。本批选拔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申报推荐系统等,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sc.gov.cn/),进入“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查阅下载。

(二)其他。各单位推荐人选在参评期间,出现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四川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推荐渠道报人才工作办公室。

请有申报意向的人选尽早联系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免错过项目报名时间。


学校申报工作联系人:

乔老师 028-66366922

邮箱:rencaiban@swjtu.edu.cn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655办公室

申报推荐系统技术咨询方式:

李老师 18328420531 QQ:121739258;张老师 15202913659

学院申报联系人:

龚老师 028-66367059


附件1:四川省第十五批学带及后备申报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2: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样表供参考使用).doc

附件3:推荐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本).doc

附件5:《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