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2周教职工业务学习安排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5-05-12 15:57 浏览次数:28

全院教职工、各系(部门、中心)主任:

根据学校、学院近期工作安排,现将第12周教职工业务学习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

以系(部门、中心)为单位,由系(部门、中心)主任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二、学习时间

第12周周四(5月15日)下午

三、学习专题

科研工作(学习资料见工作群)

1.《以科研诚信为基石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支撑学校科研事业行稳致远》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修订)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令第796号修订)

4.《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5.《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6.《四川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系(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填写《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业务学习记录本》《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情况记录表》,并于3日内将新闻稿或学习照片(高清2-3张)发至学院党委邮箱:jiaoyundangwei@163.com。

2.因重要工作安排冲突,可将教职工业务学习调整至其他时间进行,但需将临时调整的学习时间、地点等信息及时报送学院党委。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党委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