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招聘300】关岭自治县2017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17-05-25 浏览次数:

一 、引进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引进人才对象

全国“985工程”高校,云南、重庆、四川、湖南、陕西五省市“211工程”院校(均不含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学习期间补考科目占学习课程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经关岭自治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二、引进人才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关岭自治县2017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人才的原则及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引进人才信息、报名、面试考核、笔试择优、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17年5月底通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引才简章,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同时委托相关高校代为发布。

(二)报名及面试考核

1.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实地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6月2日;电话:0851-37220880,电子邮箱:glzzxrcb@163.com。

网络报名可先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所需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到关岭面试考核时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2)实地报名

报名期间内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接受实地报名,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人才办。如未达到岗位需求人数,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成招聘工作组,分别到云南、重庆、四川、湖南、陕西等部分高校进行公开报名、面试考核。在各高校实地报名前开展一次推介会,组织相关人员观看《关岭自治县简介》的短片。各实地招聘工作组负责本组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

实地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②应届生需要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含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成绩情况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或有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提交原件);④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相关要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各环节的资格。

2.面试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各现场报名点及关岭自治县。

(3)面试总分:100分。

(三)笔试择优

面试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面试合格人员。

如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岗位需求数的,则以实际面试合格人数确定为体检对象。

如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的,增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当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人才引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关岭自治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